(京诚美誉)一直同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保持着密切良好的交流关系,具有良好社会资源环境,
业务范围分为商标服务. 版权服务. 律师服务. 国际服务等业务。尤其是在商标的申请、异议、复审和无效,版权登记及保护以及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(打假)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
咨询热线:13701297158 010-68536861
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(非必须程序)
商标注册申请手续
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当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;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。
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
1.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,如营业执照、法人登记证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社会团体法人证书、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;期刊证、办学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。
2.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,应当提交身份证、护照、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,以及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。
商标图样
1.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。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,应当提交着色图样;不指定颜色的,应当提交黑白图样。
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,应当予以说明,不须附送授权书。
1.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,可以以其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,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。以经营者名义提出申请时,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:
(1)经营者的身份证。
(2)营业执照。